壹、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關懷照顧孩童家庭防疫補貼計畫。
貳、經費來源: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3次追加預算。
參、發放對象:
一、本補貼發放對象,為有下列孩童之家庭:
(一)截至110年5月31日,年齡滿2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
(二)109學年度國民小學階段之學齡孩童。
(三)109學年度就讀國民中學、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之身心障礙學生。
二、前款身心障礙學生,指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一)110年5月31日前依特殊教育法規定,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之學生,並在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完成
通報者。
(二)110年5月31日前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學生。
肆、補貼金額:依每家庭中孩童人數,每人新臺幣1萬元。
伍、領取期程:110年6月15日起至110年9月30日止。
陸、領取方式:
請點閱本訊息的附件觀看領取方式。